昨天的股市走出了本轮上涨行情以来的最大一次下跌。究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这其中有一条关于“IPO下周重启,小盘股公司先行”的消息对市场所构成的负面影响却是不应忽视的。
应该说,IPO的到来只是迟早的事情。 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现在股市还不到推出IPO的时候,换一句话来说,就是现在推出新股发行的条件还不具备。因此,对于“IPO下周重启”的消息,笔者是表示怀疑的。要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会在下周正式推出,笔者倒是可以认同,但重启IPO,则是没影子的事情。因此,不排除有人有意发布IPO重启的消息,故意在市场里制造动荡,以达到浑水摸鱼的目的。进一步说,如果管理层真的在下周重启IPO的话,那就是置IPO于混乱状态,置市场于混乱状态,是管理层监管水平的一次大倒退。
之所以说现在还不是推出新股发行的时候,这首先是因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还并未正式出台。虽然该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在五一节前就公布了,但在正式办法还没有出台之前,人们就无法断定该管理办法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修改,对于新股发行与上市的条件,人们就难以完全把握。而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安排IPO重启呢?真要重启IPO,岂不成了盲人摸象了?
而从管理层关于“新老划断”分“三步走”的工作安排来看,时下也不是推出IPO的时候。为消除投资者现阶段对市场扩容压力的恐惧,证监会作出了“新老划断三步走”的安排:第一步,恢复不增加即期扩容压力的定向增发以及以股本权证方式进行的远期再融资;第二步,择机恢复面向社会公众的其他方式的再融资;第三步,择机选择优质公司,启动全流通条件下的首次公开发行。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就连第一步走的定向增发都还没有公司正式实施,又如何轮到第三步的IPO出场了呢?如果证监会真的把这三步并着一步来走,那么,这证监会的诚信又何在了呢?
不仅如此,市场关于IPO的一些具体方法与配套措施也还有待于重新制订与完善。比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起草说明”里,证监会就明确表示,对于与《管理办法》的发布相配套的关于保荐制度的相关要求,证监会还要作进一步的完善,还要发布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对保荐人的辅导工作、审慎核查工作提出更为具体和严格的要求。此外,就IPO管理办法的出台,证券交易所还要出台相应的《上市规则》。而且,针对管理办法的出台,证监会负责人明确表示,停止市值配售的发股方式,而恢复资金申购的方式。但资金申购如何进行,目前也还没有具体的办法。特别是目前市场上关于资金申购新股借用香港新股发行申购办法的呼声甚高,因此,到底如何申购新股,证监会有必要出台相应的新股申购办法来加以规范。并且,在资金申购新股的情况下,新股的询价发行方式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是明显的不公平,这一发股方式是否允许其继续存在下去,这同样也还需要明确。更何况在新股发行问题上,管理层还要引入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股票的制度以及“绿鞋”制度,这些制度也还需要拿出相应的办法来。因此,这些相配套的制度与方法的出台也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不仅如此,新股发行还需要经过发审委的审核批准。虽然目前市场上有一批原已过会的公司等候着新股发行,但鉴于新股发行条件的改变,而且IPO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上还作出了“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为六个月”的规定,因此,按照新的IPO管理办法,这批原已过会公司有必要重审,而且还应按照预先披露的要求进行预先披露,以接受投资者乃至全社会的监督。而要完成这些过程,同样也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当然,作为新上会公司来说,从其上会到新股发行的时间也就需要更长了。如此一来,这IPO重启又如何能在下周里得以进行呢?如果管理层还是拿着那些原来过会的公司来上市,那么,作为管理层来说是不是对投资者、对市场太不负责了呢?
当然,由于当前行情的火爆,管理层会加快IPO的进程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作为投资者应对此保持清醒的认识。但若因此而主观臆断地认为,IPO将会在下周重启,那么这就不符合新股发行的一般规律了,而是一种搅乱市场的行为,因此这种消息的可信度就很低。对于这一点,投资者同样也需要有自己的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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