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28.94%社会法人股)提交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和“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决定将该三项议案提交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增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1、“关于解聘王勇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鉴于董事王勇先生已不能履行董事职务,拟解聘其董事职务。
    2、“关于聘任任翔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拟聘任任翔先生(简历见附件一)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的通知”修改《公司章程》。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www.sse.com.cn。
    三、“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通知”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见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5 月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