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七日电 (记者 路梅)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副局长刘军川十七日在国台办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大陆将继续努力推动台湾农产品在大陆扩大销售,采取措施防止仿冒原产品台湾的农产品,依法维护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的正常秩序。
在本次记者会上,两位台湾记者就大陆将如何防止仿冒台湾原产农产品的问题进行了提问。国台办经济局副局长刘军川、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副司长卢厚林、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司长高融昆和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李维一都就该问题做出了回答。
刘军川指出,近年来,一些台湾果农在福建、海南引进和种植了台湾水果,这些在大陆种植的水果跟原产于台湾的水果在成本、价格方面确实存在差异。自去年十五种台湾种水果在大陆实行零关税以来,一些商家把在大陆种植的水果按照和原产于台湾的零关税的水果相同的价格出售。
他表示,大陆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并且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都适用保护台湾产品在大陆销售的范围。比如现在市面上销售的大陆种植的水果标识为“台农水果”,并注明产自福建或海南,以区别于原产台湾的水果。大陆将采取措施防止仿冒原产品台湾的农产品,依法维护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的正常秩序。
卢厚林也建议消费者在选择购买台湾农产品的时候注意鉴别产地标识。他说,目前开放进口的台湾水果和蔬菜种类比较多,而且还实施了检验检疫、通关、降低关税甚至零关税等一系列优惠措施,所以原产于台湾的水果蔬菜竞争优势是比较明显的,台湾果农可以比较放心。尽管目前台湾水果的价格看起来还比较贵,但大陆的消费群体高、中、低都有,所以台湾水果还是很受欢迎。
高融昆指出,关于打击仿冒台湾农产品的事情,在进口环节同样也面临一些问题。比如说台湾原产的水果、农渔产品进入大陆市场,海关总署除了规定原产地的标准以外,对运输的方式也做了一些规定。原则上应该运用直接运输的方式,即从台湾的港口直接运往大陆的港口。但现在“小三通”不能完全满足这方面的需求,在此情况下,也考虑通过香港和澳门来进行转运,但在第三地转运的过程就可能会出现串换,不能享受零关税优惠的水果在这个过程中进行仿冒。海关总署对此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他表示,希望通过与台湾有关方面加强相关合作,除了对产地证书进行认证之外,加强对产地证书的核查,确保我们给出的零关税优惠能够实实在在地落到台湾农民、果农、渔民身上。
李维一说,消费者和媒体,都关注这个问题,大陆主管部门更关注这个问题,各个主管部门都将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