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和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
中国企业联合会将于2006年3月31日起开展第三届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和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的推选活动,并于9月份举办的“2006年中国民营企业发展论坛”大会开幕式上公布推选结果,对获奖的优秀企业和企业家进行表彰、宣传。
“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和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及“民营企业发展论坛”是中国企业联合会的重大活动,第一阶段,在全国开展“双优评选”活动,经过严格的数据报告审查和实地考查,从全国上千家申报企业中最终产生符合条件的30家企业和20名企业家,推出中国民营经济最先进生产力代表,树立带动中国民营经济崛起的典范。第二阶段,同期举行“中国民营企业发展论坛”,向获奖企业和企业家颁发国家级荣誉和奖励,并由来自全国民营企业的代表就当前面临机遇和挑战,相互学习交流,共商发展大计,引领中国民营经济向着更高目标迈进。前两届论坛分别在深圳市和武汉市举行,并得到了当地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第一届论坛的主题为:“新力量、新使命”,通过深入总结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经验教训,共同探讨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帮助民营企业寻找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要求的新途径与新方法。第二届论坛的主题为:“权益保护与健康发展”,旨在通过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所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使包括民营企业的切身利益得到根本保障,充分发挥中国企联作为唯一雇主组织在保护民营企业权益方面的特殊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民营企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型模式以及在参与国企改革和改善投融资环境等方面寻求有效的方法与途径,使他们在日趋复杂的商业环境和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从容应对。
今年的活动将以“十一五”时期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为指导原则,特别围绕着“企业创新”、“创建节约型企业”等一系列新的发展主题,充分展现我国民营企业取得的巨大发展成就和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大力弘扬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创业精神,鼓励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不断开拓创新,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追求更高的发展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活动详情:
一、入选名额
1、“中国优秀民营企业”30家
2、“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20名
二、参选条件
1、“中国优秀民营企业”的参选条件
(1)参选企业属于民营企业范畴;
(2)参选企业有5年以上的发展历史,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3)参选企业达到一定的经济规模,经营效益良好,2005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利润总额1000万元以上,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均实现较快增长,并在同行业企业中表现突出;
(4)参选企业拥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近年来企业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创新成果,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品牌,在企业现代化管理、公司治理、人力资源开发、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5)参选企业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有良好的信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安置就业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突出的贡献。
2、“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参选条件
(1)参选企业家在本企业中担任董事长、董事会主席、CEO、总裁或总经理(厂长)等主要领导职务5年以上;
(2)参选企业家诚信、守法,具有爱国、敬业和奉献精神,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参选企业家领导的民营企业经营业绩突出,2005年度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均实现较快增长,在同行业企业中表现突出;
(4)参选企业家所领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信誉度较高,企业家本人拥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获得过国家、地方或行业组织等权威机构授予的荣誉或称号,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5)参选企业家为社会和企业做出过较大贡献,在推进企业自主创新、科学管理、创建先进企业文化,以及在参与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均有所建树。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1、申报方式:参选企业和企业家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申报:(1)由企业所在地或所在行业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民营企业家协会、工商联等企业社团组织推荐;(2)企业和企业家自行申报。
2、申报要求:参选企业和企业家需按要求认真填写“参选申报表”和提交相关书面或电子文档材料(见附件),并通过邮寄或E-mail方式报送我会“民营双优推选办公室”。
3、申报参选的截止日期:2006年5月30日
四、推选办法
为了保证推选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我会组成由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等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以及国内著名研究机构和大学的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并由我会有关领导主持评审和推选工作。推选办法如下:
1、由“民营双优推选办公室”对参选企业和企业家的申报材料和有关数据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参选条件和申报要求),并按营业收入的排名次序,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参选企业基本概况和参选企业家简历,公示后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之一。
2、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参选企业和企业家所在企业的营业收入、净资产收益率和上缴税金等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排名次序,对参选企业和企业家进行详细的分析对比和根据评选标准打分;同时通过实地考察调研了解的情况,参照企业和企业家在自主创新、科学管理和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表现作出综合的评议,产生候选企业和企业家。
3、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候选企业和企业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确定入选企业和企业家名单,并写出评价分析报告;最后将入选企业和企业家情况提交我会理事长办公会审定通过。
五、表彰宣传
1、表彰:我会将在“2006年中国民营企业发展论坛”的大会开幕式上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向获奖企业和企业家颁奖;同时,在中企联合网、搜狐网等网站上公布表彰决定。
2、宣传:在全国主流宣传媒体公告表彰决定,并通过书、刊、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以充分展现我国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的成就与风采,扩大和加深社会各界对我国民营企业的了解与关注,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努力提高发展质量,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实现“十一五”战略目标与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六、“民营双优推选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军 陈菊梅 肖震东
电话:010-68701132 / 68701929 / 68420331
传真:010-68701234 E-mail:qyglzzs@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中国企业联合会3号楼203室(邮编:100044) (责任编辑:李淑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