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鹏所专审字[2006]158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我们在对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2005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同时,关注到其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现说明如下:
    一、2005 年度深科技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总体情况如下:
    1、期初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为25,796.84 万元,本期增加资金占用115,734.40万元,本期偿还占用资金105,654.50 万元,年末占用资金余额为35,876.73 万元。
    2、期初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为3,004.92 万元,本期增加违规占用资金220.18 万元,本期偿还违规占用资金49.38 万元,年末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3,175.72 万元。
    上述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均为在证监发[2003]56号颁布之前发生,主要系昂纳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昂纳光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昂纳晶体有限公司、租赁深科技办公场地所形成,目前上述公司已迁出深科技办公厂区。
    3、未发现深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深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深科技为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CMEC”)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88万元。
    深科技与CMEC 合作出口意大利ENEL 公司智能电表。中国银行为该项目开立履约保函,保函申请人是CMEC。深科技为CMEC 提供金额合计不超过22,653,140 美元的履约保函担保。
    由于深科技负责该项目资金、技术、质量和生产,并向意大利ENEL 公司直接发货,所以,合约的实际履约人是深科技,保函担保风险实质由深科技控制。截止报告日,中国银行已开出履约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18,086.41 万元,其中已经履行完毕的金额为人民币8,085.53 万元,尚未履行完毕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88 万元,该项目履约情况良好。
    深科技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附件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表(见附录)
    附件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明细表
    附件三: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深圳
    2006 年4 月22 日
    王 磊
    中国注册会计师
    崔志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