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16日召开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为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石横特钢)控股子公司
泰安龙泰实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分行(下称:农行泰安分行)提供人
民币贰仟万元的贷款担保;同时,石横特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鲁润宏泰石
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在农行泰安分行提供等额的人民币贷款
担保。
    二、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岛平度鲁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
其54%的股份)在平度市农业银行张舍分理处提供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的贷款担
保。
    上述担保的贷款时间和担保期限均以银行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的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尚未签订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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