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宝丽华于2006年5月15日发出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6年5月17日,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增加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议案并书面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有关规定,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0.89%的股份,提交临
时提案的方式、内容符合规定。此外,公司其他股东没有其他新的提案。
    董事会现将该临时提案公告并作为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七项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制订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事项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给予适当津贴:每位独立董事年度
津贴为人民币2万元。独立董事按规定履行职责产生的费用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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