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化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4月29日刊登公告以来,在公司董事会
的协助下,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高管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
通。根据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经提起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同意
,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提高了对价水平
    现调整为: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股
股份。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33,612,897股股份。
    (二)增加了追加对价安排
    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本公司2006年度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
河化集团将向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本公司流通股股东
执行追加送股一次。
    1、追加对价承诺的触发条件
    根据本公司2006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的净
利润较2005年度净利润增长低于50%时;或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追加对价对象
    追加对价对象为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东,该股权登记日将由本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
    3、追加对价数量及对价安排方式
    若追加对价承诺触发条件满足,河化集团应向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东提供的追加对价安排总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安排追加送股总数 = 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
数 × 0.03,追加送股总数最多不超过3,361,290股。
    若追加对价承诺触发条件满足,本公司每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应获得
的追加送股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应得追加送股数量 = 该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 × 0.03
    4、追加对价实施时间
    若追加对价承诺触发条件满足,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本公司2006年年报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关于追加对价的股权登记日公告,并协
助河化集团实施追加对价安排。
    5、追加对价保障措施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本公司将协助河化集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临时保管追加对价股份总数的最大数量,即3,361,290股
,直至追加对价承诺期满或追加对价条件被触发。
    6、公司发生股本变动时追加对价的调整
    在本公司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
例缩股时,追加对价总数将按照上述股本变动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在本公司因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等股本变动而导致原非流
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股本不同比例变动时,则追加对价总数不变,但追加送
股比例将作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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