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17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权数35078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7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对以下决议进行了审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 35078370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35078370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35078370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35078370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按现有总股本84089294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派出现金红利8,408,929.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2,250,968.11元。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35078370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35078370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推荐杨方泽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预案的股数35078370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审计中介机构,聘期一年以及审计费用为20-30万元的议案。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35078370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于建农律师现场见证,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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