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5年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重天健审[2006]217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我们将2005年度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以附表的形式作出说明。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我们未能对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瑞斯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审计,故本报告附表未包括上述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附表: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凯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重庆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习东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