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记者 姚润丰)水利部新闻发言人顾浩18日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顾浩是在此间举行的“节水中国行”启动仪式上作上述表示的。他介绍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推进目标,通过建立国家水权制度,对全社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农业用水总量零增长,经济社会发展用水总量缓增长,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据介绍,我国总体人均水资源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且在时间、空间分布上很不均匀。近年来,南方地区河川径流和水资源总量有所增加,增幅接近5%;而北方地区水资源量明显减少,其中以黄河、淮河、海河和辽河地区最为显著,资源总量减少了12%,北方部分流域的水资源短缺更加严峻。
统计显示,“十五”期间,我国农田受旱面积年均达到3.85亿亩,平均每年因旱减产粮食约350亿公斤。全国农村还有3.2亿人饮水不安全。有400余座城市供水不足,较为严重缺水的有110座。在部分流域和地区,水污染从江河支流向干流延伸、从城市向农村蔓延、从地表向地下渗透、从陆域向海域发展、从东部向西部转移。全国以城市和农村井灌区为中心形成的地下水超采区数量,已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56个发展到目前的164个,超采面积从8.7万平方公里扩展到18万平方公里。一些水生态恶化地区,河流断流、湖泊干涸、湿地萎缩、绿洲消失。
顾浩说,“十五”期间,水利部已确定12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包括甘肃省张掖市、四川省绵阳市、辽宁省大连市、陕西省西安市、江苏省张家港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位于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的天津市、河北省廊坊市、河南省郑州市、山东省淄博市、湖北省襄樊市、江苏省徐州市等。这些试点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指导,积极探索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初步形成了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有效促进了水资源的管理与节约。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