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禽流感赔付事项说明
    1、2005年,为做大做强以天然、绿色为根本的绿鸟鸡产业,公司在经过充分考虑和论证后,做出了“与养殖户建立风险共担机制的决定”,同时对养殖大户及部分新发展的养殖户实行赊销鸡雏、饲料,待回收种蛋或毛鸡时一并核算的优惠政策。
    2、2005年前三季度,公司在赊销业务发生时提前确认了销售收入 3.39亿元,相应虚增了银行存款,并制造了虚假的银行凭证。
    但2005年第四季度禽流感疫情的爆发,公司绝大部分赊销的鸡雏、饲料款无法回收,形成巨额损失,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应承担全额赔偿的义务。迫于无奈,公司将养殖户赊销的鸡雏、饲料折算成钱,以赔付形式做了冲抵。为了与原来的账务相衔接,公司在赔付时也制造了虚假的银行凭证。
    3、2005年12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向我公司发出了公司部问询函[2005]第45号《关于对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我公司也向深交所提供了假虚的说明及银行凭证。
    公司于2006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刊登的《草原兴发关于禽流感疫情对专业养殖户进行赔付的公告》,对赔付情况作如下说明:“事业部出具退款通知单,并将赔付款项支付给养殖户”。
    因此,公司原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已违背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原则。在此,本公司及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
    4、上述事项已违背了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将对上述会计事项进行更正,调减虚增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并相应调整营业外支出,具体数据待核实清楚,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3]16号文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充分披露。
    二、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的提示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真总结、汲取了本次会计处理不当、信息披露不实的教训,已责成相关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对公司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生产经营及法人治理结构等全面情况进行严格的自究自查,经初步查明,存在如下问题:
    1、截止2006年3月31日,公司银行负债18.33亿元,其中短期银行负债15.60亿元,占银行总负债的85.11%,暂无逾期贷款,但企业经营已遇到了困难;
    2、企业购置的10亿元草地资产未得到充分利用,没有形成良好的经济效益,并且增加了企业的经营费用,已属于低效资产。
    (1)收购流程
    2002年度,为实施羔羊育肥基地服务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着手饲草、饲料作物基地的开发与推广,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公司先后收购五宗草地,总面积67,781.68亩,价款23,036.53万元。上述土地转让标的业经拥有A级资质的内蒙古孚坤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进行评估,并分别经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审核备案。
    2003年度,为实施利用分子标记育种技术及优质肉牛肉羊产业化项目、羔羊良种繁育中心建设、羔羊育肥基地服务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牧草种植基地建设、种草及种畜繁育基地建设等项目,着手种羊场建设,饲草、饲料作物基地的开发与推广,分别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公司先后收购十六宗草地,总面积201,366.94亩,价款77,090.43万元。上述土地转让标的业经拥有A级资质的内蒙古科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进行评估,并分别经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审核备案。
    (2)现状分析
    公司肉羊产业的原来发展战略是要将肉羊产业做成集羔羊良种繁育、育肥、牧草种植及产、供、销于一体的大型产业链,后来公司战略由生产性企业向生产服务性企业转型,致使草业资产利用率降低,每年近4,000余万元的无形资产摊销,给公司带来了沉重负担。
    在今后的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我公司将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及时披露。
    受禽流感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在行业整体不景气,公司上半年持续亏损的现状已引起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和元宝山区三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及监管部门的关注,近期赤峰市政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开始启动企业解困方案,正在研讨包括企业自救及引进战略投资者、资产置换等在内的重组方案,以期使草原兴发尽快走出困境,保全股东的利益。
    截止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没有与其他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或资产重组的协议(包括意向书),企业自救和重组尚处在研讨阶段,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