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5股。
    ●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5月22日。
    ●复牌日:2006年5月24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5月24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新农",股票代码"600359"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情况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兵国资发[2006]40号《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并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17日下午;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 年4月13日、14日、17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4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非流通股股东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通过向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从而获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流通的权利,每10股流通股可以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对价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依然为32,100万股,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2、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执行对价安排后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 20400 63.55% 4095 16305 50.79%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22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5月24日,当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5月24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新农",股票代码"600359"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单位:万股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20400 -20400 0
非流通股合计 20400 -204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16305 16305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16305 1630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11700 4095 1579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1700 4095 15795
股份总额 32100 0 321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万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 16305 G+24个月 注
G+48个月
    注:1、G日为2006年5月24日
    2、非流通股股东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之后二十四个月内,在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数不高于公司股本的百分之十。
    八、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办公地址:新疆阿克苏南大街新农大厦19楼
    邮政编码:843000
    热线电话:0997-2134018 2125499
    联系人:晏正君、刘斌
    2、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
    4、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