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5月19日专电题:楼市调控新变:深切关怀中低收入人群,“落实”政策成政府目标责任
新华社记者 徐寿松
5月1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提出了进一步引导和调控房地产业的六条针对性措施(简称“新国六条”),在对“国八条”等前期政策的“落实”“完善”中,指明新一轮楼市调控的方向:深度关怀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齐心协力”地“落实”调控部署被纳入各地、尤其是城市政府的目标责任。
【 "国六条"出台引关注 房产调控"执行力"是关键】
新“国六条”:承接既往,开启新局
此间分析人士认为,新“国六条”的承上启下性首先表现在对既往政策的紧密承接。2005年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当时房地产市场存在的四个主要问题: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商品房结构不合理、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提出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条措施。一年多后,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自中央去年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以来,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初步得到抑制,但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新“国六条”是在坚持落实、完善既往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
仔细研读,人们会发现,新“国六条”关于继续强调“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增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供应”“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等内容,虽在“国八条”中都能找到一一对应的“影子”,但又有所不同。确切地说,新“国六条”不是破旧立新,而是对既往政策的承接、完善、提升,既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又具有“启下”的意义。这从以下三个亮点中可窥一斑。
关怀中低收入人群住房,从“原则”转向“落实”
楼市调控开始深切关怀中低收入人群,并且,这种关怀从“原则”转向“落实”。这一基本判断体现在新“国六条”的第一条、第三条和第五条的内容中。新“国六条”
首先要求,“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去年的“国八条”也曾提出要“强化规划调控,改善商品房结构”“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但事实上,至今房地产产品供应结构问题依旧:大套型多小户型少、高价房多中低价房少、经济适用房在操作中问题多多,廉租房少之又少,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也不发达。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导致低收入人群也一起被裹挟进房地产市场,用一句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饺子、汤圆一锅煮”,消费的梯次和层次无法实现。
对比研究发现,去年的调控政策强调“改善”商品房结构,中央要求“各地区要尽快明确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以及进度安排,并向社会公布。”针对目前住房供应结构中依然存在的问题,本次调控新政策则要求“切实调整”供应结构,地方政府必须给出“新建住房结构”的“具体比例”。
业内人士认为,这传达出中央政府强烈要求地方政府通过实际行动来改变当前楼市结构的不平衡现状的信息。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在住房开发中的占比将明显上升。一句话,这预示着住房结构调控的实质性深化。
其次,本次调控新政策首次较为系统地明确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的4条路径,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和租赁房。与此前调控政策相比,新“国六条”中的第五条是新增内容:“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表明,与过去相比,现在更强调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迫切性。
再次,楼市调控新政策关怀低收入人群还体现在合理控制拆迁规模、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方面。分析人士认为,新“国六条”第三条“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的全新规定,有一石三鸟之效:从解决投资规模角度看,城市拆迁规模与房地产投资成正相关性,拆迁强度大,房地产投资规模就不可能小,控制拆迁必然会对投资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从需求来看,拆迁所导致的需求既是被动的又是刚性的,约束拆迁就是缩小被动性需求的过度释放;更为重要的是,这其实正是实现“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的具体安排之一,当下诸多城市政府的可用财力并不充裕,拆迁太多、摊子铺得太大,常常导致动迁补偿不足、安置不到位,适度减少动迁将有利于更好地安置动迁居民。
“齐心协力”“落实”部署成为城市政府的目标责任
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增强全局观念,齐心协力做好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工作。”话语之间透露出中央将狠抓调控政策落实的信息。
分析人士指出,“各地区、特别是城市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这预示着“认真落实去年以来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部署”将成为调控工作的重点,并且,成为城市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之一。
尽管在“国八条”中,也曾明确“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要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对市(区)、县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但至今没有完全落到实处。这被业界认为是当下楼市升温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位研究者指出,中央政府只能“间接管市场”,但可以“直接管下级”,所以,狠抓调控政策落实,可以说对准了症结。
调控措施更加力求科学
在调控原则方面,新“国六条”所确立的“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对待”与去年的“国八条”相同,但多了一条“标本兼治”。这意味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将更加追求科学、避免“一刀切”,具体表现在两点:
一是“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专家分析认为,这意味着信贷政策将进行调整,试图保护中低收入家庭和首次购房者、小户型购买者的需求,抑制高贷款者、多次置业者和大户型购买者的需求。也就是说,本轮宏观调控不单纯是为了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群体,还要解决很大一部分需要买房、但购买力不足以支付高房价的“夹心层”的迫切购房需求。
二是“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有专家指出,这是2003年以来中央政府首次改变“严格土地监管”的提法。与去年“国八条”提出的“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不同,“科学确定”意味着尊重供求关系的现状,土地供应计划既会适度松动,又会预防“一哄而起”的倾向。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