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19日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遏制最近一段时期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针对房地产市场短期投机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去年出台了对已购商品房两年内出售将全额征收营业税的举措,此次完善税收政策,将会延长去年规定中两年的期限。 税务总局还将完善另一项税收政策,就是提高土地保有环节的税负,抑制囤积土地,促进空置房处置。此外,税务总局也将采取措施,抑制开发高档住宅,鼓励经济适用房等普通住宅的开发。
去年5月12日,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个人购买居住的普通住宅不足两年转手的,将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此外,还包括未取得房产证房屋不得转让、购买“非普通住房”契税交3%等措施。
广州著名地产专家韩世同认为,虽然课以重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炒房行为,但延长时间标准却似有不妥,反而会“误伤”二手楼市。如果要以税收手段遏制炒房,应该是缩短征收全额营业税的时间,提高税负比例,才能打击到真正的炒家。
北师大房地产专家董藩认为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当然有必要,但在需求旺盛的情况下,交易环节的税收对住房需求的抑制作用不很明显,容易转化为交易成本,从而进一步推升房价。
而一位房地产律师也告诉记者,目前广州卖家在二手中介放盘时,通常采取"一脚踢"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卖家的卖房行为并没有受到抑制,而增加的费用最终还是转嫁到了买房者身上。
对于税务部门将提高土地保有环节的税负,以抑制囤积土地,韩世同认为作用不大。因为此前对于闲置土地,一直都有收取"闲置费",估计这次是转为"税"。事实上,按照去年房产新政以及有关政策,就已经有"土地闲置两年以上将被无条件回收"的规定,大大抑制了囤积土地行为。"试图通过提高土地保有环节的税负来遏制房价并不可取,因为这项措施不利于降低土地成本,而开发商也会把增加的税负转嫁到房价上。"韩世同说。
对于国家税务总局也将采取措施,抑制开发高档住宅,鼓励经济适用房等普通住宅的开发,有专家表示,如果在税收上对开发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开发商有所鼓励,再配之土地出让模式的改革,如多尝试招标等土地出让形式,并在土地规划中对房屋户型、价位等有所要求,应该有望对市场的产品结构的调整起到一定作用。(记者/张睿)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