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势·调控进行时
2005年3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央行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一是将现行的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二是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 此次调整预示着一场针对房地产业的调控即将拉开大幕。
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首度明确要采取有效措施,抑制住房价格的过快上涨,并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稳定住房价格工作负总责,对控制措施不力的地区,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这份事后被冠以老“国八条”的通知,警告意味相当浓厚。它的问世标志着房地产调控正式开始。
2005年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央行、国税总局、银监会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这是针对老“国八条”提出的细化意见,因此在具体操作中更进一步,被业内称为新“国八条”。
2005年5月27日为贯彻落实新“国八条”精神,国税总局、财政部、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要求自6月1日后,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同时要求地方在5月31日以前公布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从此商品住宅被贴上了“普通”与“非普通”的标签。
2005年10月国税总局下发《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重申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20%个人所得税。而此前已有数个城市公布了相应的征收办法,但收效均不明显。
2006年1月11日建设部印发《建设部2006年工作要点》,表示将在2006年继续贯彻落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控制房地产投资规模,切实稳定住房价格。
2006 年2 月22 日发改委公布《2006 年房地产调控工作重点》,表示今年将继续解决部分城市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和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问题。对落实中央调控政策不力、投资规模、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或出现反弹的地区,要加强监测分析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将给予通报批评。
2006年2月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05年前11个月,我国购置土地面积中,未完成开发土地面积近1.7亿平方米;按目前水平计算,我国商品房的年施工面积是年竣工面积的5倍多;商品房空置面积达1.14亿平方米。根据这三项数据,业内人士得出我国面临着潜在住房过剩风险的结论。
2006年3月31日建设部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40个城市提供商品房供应和空置情况有关数据,并称此举是为全面掌握商品住房空置情况,准确判断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为中央决策提供依据。
2006年4月28日央行再度宣布加息。这也是宏观调控以来,针对房地产按揭贷款利率的第三次升息,有分析文章认为这是第二轮宏观调控开始的信号……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