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9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6年5月14日发出。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施海航股份定向增发项目的报告》。
    2005年5月24日,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定向增发法人股相关事项的报告》,批准定向增发的有效期自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办理定向增发的相关事宜。目前公司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正在按照法定程序积极推进项目的实施。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经公司第二大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1.85%)提议,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2006年7月4日前完成海航股份定向增发项目。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定向增发的其他事宜不变。
    根据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提议,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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