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上海华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投发”)先后于2004年11月7日、2005年6月6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向华源投发转让持有的黑龙江凯马富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88.24%(股权转让价为3730万元)、持有山东华源山拖有限公司99%的股权(股权转让价为2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共计5730万元。
    截止2005年末,华源投发尚有1430万元股权转让款尚未支付。同时华源投发与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南昌凯马有限公司因业务往来,尚有241.7万元的经营性资金欠款。上述信息本公司已在2005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05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五号 》的规定,上述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430万元应列为经营性资金占用款。因此,目前大股东占用本公司经营性资金款总计1671.71万元,没有占用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华源投发承诺2006年12月31日前付清占用本公司资金,并同时承诺,一旦华源集团资金到位,即以现金清偿上述款项。
    特此更正。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