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跨行查询的免费午餐在6月1日将正式结束。与此前交通银行充当出头鸟的单打独干不同,近日中农工建四大行一齐发布了这一消息。似乎跨行查询收费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了,但从经济和法律方面考量,却很容易发现悖论。
经济悖论。笔者注意到,跨行收费的根据,很重要一条是说国际惯例如此。其实,很多情况下,国际惯例是不能用来这么说事的。且不说国际惯例中实际是有收费的也有不收费的。
国内银行应该很清楚,中国消费者本来就不愿用卡,这么一跨行查询收费,肯定会使得信用卡使用量更加减少。银行卡市场很大,但其普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国内银行一边想扩大银行卡普及程度,一边却想跨行查询收费,这是一种想把矛盾的事物统一的想法,不可能兼顾。
银行先把银行卡普及,把银行卡消费的蛋糕做大,再提查询收费接轨也不迟。做不到这一点,那就不要为了部门行业的利益强词夺理用“国际惯例”说事。要不然,查询收的费用未必能补得上银行卡市场流失的大窟窿。
法律悖论,主要有二点。一是行业国际惯例不能大于中国法律。几大银行结成价格联盟,这就构成了互相串通,操纵价格的嫌疑,涉嫌违反了《价格法》。按照法律位阶,行业内的国际惯例,又不是我国政府签定的公约类的协议,当然不能大于我国法律。如此运用国际惯例,这就是一种有法不依乃至违法的行为。
二是把消费者的权益置于何地?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公平交易权。各家银行联合起来单方面决定的事情,要消费者去买单,这种行为也没有经过充分协商乃至听证,就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银行方面称,此举可以改变消费者跨行查询的习惯,养成专一查询的好习惯。但事实上,没有哪个单一的银行卡查询实现了国际标准的充分覆盖,当然要通过不同银行来互补,从而更好的服务消费者。银行方面明知消费者为了便利要用不同银行查询,也明知单一银行覆盖不足,又想让消费者养成所谓的好习惯,这实际上是就涉嫌了一种在合法目的掩盖下的民事欺诈。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