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美的集团")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增持本公司流通股的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美的集团增持本公司流通股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及美的集团增持承诺概况
    公司于2006年3月10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内容详见2006年2月25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并于2006年3月22日实施。 美的集团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增持流通股股份承诺(下称"增持承诺")如下:在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后,将实施增持计划;增持时间在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后的6个月内,增持金额不少于2亿元,同时承诺在计划完成后进行公告,并在公告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2、增持时间及数量
    2006年5月19日,公司接到美的集团通知,美的集团已履行完毕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做出的增持承诺,增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完成
    (即2006年3月22日)至2006年5月19日,美的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总计增持本公司流通股 148,660,970 股(下称"增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58%,总计使用资金 107,986万元。
    截止2006年5月19日,美的集团共计持有本公司 292,459,6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0%,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 316,235,18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17%。
    3、出售条件
    上述"增持股份"已按"增持承诺"予以锁定,并将按照"增持承诺"的约定自本公告日起6个月内(即2006年5月20日至2006年11月19日)不出售上述"增持股份"。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0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