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6年 3月28日召开的 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39,516,9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1.7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1.575元现金)。 分红前总股本1,039,516,992股,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 2006年 5月 24日,除息日为 2006年5 月25 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06 年 5 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股息于2006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本公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张庆文、黄勇、李雪军
    咨询电话:0769-22083320
    传真电话:0769-22083320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