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经过充分沟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
    公司股票将于2006 年5 月22 日复牌。
    一、董事会决议公告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威达)于2006 年5 月16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五届七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6年5 月18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关于同意对股权分置改革暨通过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
    为了推进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董事会审议后建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原为:"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28,500,000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6 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送3.88 股。
    调整后为:"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28,500,000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10 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送5.94 股。"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沟通结果和调整方案公告
    公司于2006 年5 月13 日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至2006 年5 月18 日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走访、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根据双方沟通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原为:"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28,500,000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6 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送3.88 股。
    调整后为:"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28,500,000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10 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送5.94 股。"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三、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自2006 年5 月13 日*ST 威达在公开媒体上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渠道广泛与流通股股东积极沟通和交流,经非流通股股东权衡后,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修改。
    本人认为,修改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更加合理,体现了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权益的尊重,更有利于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四、补充保荐意见
    针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聘请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补充保荐意见,其结论性意见为:
    "1、方案的调整是在公司、保荐机构、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经过广泛沟通、协商,尤其是认真吸收了广大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
    2、体现了对流通股股东的尊重,有利于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
    3、本次方案的调整并不改变保荐机构前次所发表的保荐意见结论。"
    五、补充法律意见
    针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白银铜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
    "*ST 威达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均符合《股权分置改革指导意见》、《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规定;*ST 威达股权分置改革经*ST 威达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涉及对价内容做了相应修订。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06 年5 月 日刊登于巨潮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的《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相关附件。修订后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尚须提交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附件:
    1、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2、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
    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补充保荐意见;
    4、白银铜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5、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的独立意见。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5 月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