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5月17日至5月19日,本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提醒投资者:
    截止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将按照有关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