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本公司股票价格出现了异常波动,已于2006年5月17、18、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目前,本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变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11.2、§11.3中承诺,结合资产重组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并解决占用公司资金问题。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建材集团就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事宜与其主管机关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津市建委)进行了沟通,得到的答复是股权转让拟在天津市建委系统内部进行;除此之外并没有确定的重组方,也未就股权分置改革和解决占用公司资金问题做出方案。目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市建材集团正在积极推动重组工作进行,如有变化达到有关监管部门的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立即予以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证券时报》,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