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湖附近寸草不生近日,经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三级联合调查组调查,延安炼油厂违法排放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的事实已初步查清。从1990年前后至今,延安炼油厂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泥”(即污水处理厂的活性污泥、原油罐底油泥和生产装置产生的废渣),擅自倾倒在该厂附近的“垃圾坝”内,由两座坝拦截囤积,存放量约6000余吨。 这两个黑色的“油湖”严重污染环境,导致附近寸草不生。
环保部门将对该厂进行处罚,相关责任人也将被追究行政责任。目前,该厂已决定投资989万元从德国引进一套设备,彻底治理排污问题,力争在10月份完成一期建设并投入使用。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