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 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09 元。
    ●股权登记日:2006 年 5 月 26日
    ●除息日: 2006年 5月 2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 6 月 2 日
    一、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情况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6 年3 月31 日召开的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4月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24,220,454.9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22,045.49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2,422,045.49元,扣除单项留用的利润1,427,529.86元后,200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48,834.06元。
    1、本次分红以公司2005年末总股本1029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共计分配10,291,000.00元,剩余7,657,834.0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发放年度:2005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6 年5月26日下午3 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
    三、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26 日
    2、除息日:2006年5月29日
    3、红利发放日:2006 年6月2日
    四、派发对象
    截止2006年5月26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全体社会公众股(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对于流通股中的个人投资者,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2005 年6 月13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 号﹞的规定,代扣代缴现金红利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09元/股。
    流通股中的机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10 元/股。
    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咨询电话:0351-6628286 传真:0351-6628281
    联系人:高虹 赵建峰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