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6年5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81号《关于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国家股的意见》, 证监会对公司实施本次定向回购国家股方案无异议,同意公司实施定向回购国家股方案。 公司将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尽快办理定向回购国家股手续,然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方案实施后公司股票复牌,相关信息公司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