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 继上周沪深交易所发布了新的交易规则之后,针对投资者提出的疑问,上证所昨天专门对新增添的“交易行为监督”作出了重点解读,称将对异常的交易行为进行严厉监管。
新规则把13种行为列为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 其中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大笔申报、连续申报或者密集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在同一价位或者相近价位大量或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等。
上证所表示,一旦会员及其营业部发现投资者的证券交易出现上述异常交易行为之一,且可能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秩序的,应当及时向上证所报告。对于交易异常的行为和现象,交易所可采取非现场调查和现场调查措施,并且要求相关会员及其营业部提供投资者开户资料、授权委托书、资金存取凭证、资金账户情况、相关交易情况等资料;如异常交易涉及投资者的,交易所还可以要求会员直接提供有关材料。同时还规定会员、营业部以及投资者应当配合交易所进行相关调查。
对于异常交易行为的处罚也将视情节的轻重而分为六种,严重的将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并报请证监会冻结相关证券账户或资金账户,如果对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的措施有异议,受处罚者可以向交易所提出复核申请,但是复核期间交易所不停止相关措施的执行。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