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国务院有关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6条新措施(称为「国六条」),北京市将出台新措施打击发展商囤积房源行为。北京市建委建议,开发商在销售期房(楼花)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在两周内公开发售全部单位,否则预售许可证即告无效。 《法制晚报》昨日(22日)引述北京市建委房屋交易管理处工作人员称,为了贯彻「国六条」,打击房地产发展商囤积行为,北京市将给楼花预售许可证确定一个期限,要求预售许可证范围内的所有房子,必须在两周内全部公开上市销售,不许「按盘不卖」,也不许「化整为零」。《香港经济日报》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