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5月24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5月25日。
    5、2006年5月25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5月25日。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5月25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简称由“峨眉山A”变更为“G峨眉山”。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方案通过情况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06年5月15日出具川国资产权[2006]117号文《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支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至2006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4、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承诺人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1)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峨眉山旅游总公司承诺在上述(1)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十;乐山市红珠山宾馆承诺在上述(1)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五。
    (3)在上述(1)之承诺期满后两年内,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该等股份,承诺减持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9.5 元/股(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引起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处理)。
    (4)承诺在2006 年至2008 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0%。
    (5)承诺待国家及四川省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等相关政策出台后,支持公司及时上报切实可行的股权激励方案。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期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6年5月23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6年5月24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3 2006年5月25日 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 恢复交易
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
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流通
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峨眉山”
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
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4 2006年5月26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纳入指数计算 正常交易
    四、股份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的处理方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非流通股股份为141,5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0%,流通股股份为9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0%。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23,488,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1%,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11,699,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9%。
    六、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七、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具体情况
执行对价安 执行对价安排前 执行对价安排后
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峨眉山旅游总公司 118,172,160 50.25 24,998,535 93,173,625 39.62
乐山市红珠山宾馆 23,415,840 9.95 4,953,465 18,462,375 7.85
合计 141,588,000 60.20 29,952,000 111,636,000 47.47
    八、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峨眉山旅游总公司 5 G+36个月 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股
10 G+48个月 份,减持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
39.62 G+60个月 9.5 元/股。
2 乐山市红珠山宾馆 5 G+36个月 同上
7.85 G+48个月
    九、联系办法
    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名山南路41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华仙 刘海波
    邮编:614200
    电话:(0833)5544568 (0833) 5528075
    传真:(0833)5526666
    十、备查文件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