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应银行金融机构的要求,现将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借款及股权质押情况公告如下:
    一、借款情况
    2006年3月2日,本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审议公司借款事项,签署会议决议的五名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分别申请两笔金额均为人民币1350万元(合计金额2700万元)的借款。 2006年3月10日,本公司与该行签署了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均为一年。
    二、股权质押情况
    本公司持有100%出资的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均以其持有的福建沃野房地产有限公司3450万元的出资分别为本公司的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