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5月8日发布《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当天起公司股票开始停牌。 由于截止本公告日,此方案因本公司第五股东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第八股东扬州印染厂之间的股权转让事宜仍在协商办理过程中,尚需报上级国资部门审批,至今未取得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股改的各种文件,故无法按原定时间安排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资料。公司将积极与这两家股东及其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尽早取得相关文件后,即刻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争取尽快完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本公司对因公司股票停牌期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