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武汉5月23日电 一个小餐馆开业,竟引来十个部门吃拿卡要——湖北省鄂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熊新文日前通报了这一典型案例。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2005年6月,“老鸭靓汤坊”在鄂州市开业。 在开业后短短两个多月里,先后有十个部门的人员来到这家小餐馆,收费罚款、吃拿卡要。在此期间,这个店缴纳各种罚款3100元,缴纳各种费用3535元,还有1301元待缴。
熊新文举例说,一次,鄂州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高某等来进餐,该店老板“不懂规矩”,没有为其免单。高副局长一怒之下,指示不要给“老鸭靓汤坊”发卫生许可证。
还有一次,鄂州市鄂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彭某、刘某超地域范围执法,要“按照有关政策”对该店罚款。该店老板只好请二人吃了一餐饭,并给每人1盒香烟,还同意缴纳200元,这才“暂时过关”。
目前,高某已被停职并调离工作岗位。彭某、刘某被辞退。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