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自5月24日零时起,全国汽、柴油(标准品,下同)零售基准价格每吨提高500元。具体价格如下:
汽油零售基准价格为90号汽油每升由4.04元调为4.41元,上调0.37元;93号汽油每升由4.31元调为4.71元,上调0.40元;97号汽油每升由4.59元调为5.02元,上调0.43元;98号汽油每升由5.14元调为5.57元,上调0.43元。
柴油零售基准价格为:0号柴油每升由4.04元调整为4.47元,上调0.43元;-10号柴油每升由4.28元调为4.74元,上调0.46元;-20号柴油每升由4.48元调为4.96元,上调0.48元;-35号柴油每升由4.65元调为5.14元,上调0.49元。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规定,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及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零售基准价格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本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中央财政继续对林业、渔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给予补贴。北京市也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同时加大对成品油价格的监测和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