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5月23日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颜祖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56,311,34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18%。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社会公众股东2名,持股共计2,270,700股、占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3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通过2005年年度报告;
    (同意股156,311,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表决情况:同意股2,270,7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2、通过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156,311,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表决情况:同意股2,270,7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3、通过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156,311,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表决情况:同意股2,270,7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4、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156,311,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表决情况:同意股2,270,7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5、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同意股156,311,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表决情况:同意股2,270,7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6、通过公司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股156,311,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表决情况:同意股2,270,7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7、审议通过全面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同意股156,311,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表决情况:同意股2,270,7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8、审议通过2005年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股156,311,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表决情况:同意股2,270,7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许成宝先生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