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发布关于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办法,意味着新股发行重启相关配套政策基本出齐。
●与1996 年公布的《关于股票发行与认购方式的暂行规定》相比,此次公布的新办法最大特点在于:大大放宽投资者申购上限的额度。 按照原先规定,单一账户申购上限规定为当次发行量的千分之一。沪市新办法将申购上限放宽到当次上网发行总量或9999.9 万股,深市规定申购上限为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 万股。
●对短期市场具有负面冲击;由于新的增量资金入市申购新股,对市场中长期构成利好。 (责任编辑:吴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