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6年4月11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2005年;
    2、本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2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9元现金)。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5月31日,除息日为2006年6月1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6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 本次深市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息于2006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沪市市值配售部分股息于2006年6月2日派发。
    3、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股东(原非流通股股东)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1、联系人:梁淑洁、王莉
    2、咨询电话:010-88799370 传真:010-88795883
    3、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中园路9号
    4、邮编:100041
    九、备查文件
    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