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 华夏建通
    股票代码: 600149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长安街乙17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乙17 号
    联系电话:010-6606 7733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变动日期: 2006 年 4 月 20 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第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己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信息披露准则第15 号》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己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钢集团: 指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报告书、本报告: 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3、上市公司、华夏建通: 指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4、邢机集团:指邢台机械轧辊(集团)有限公司
    5、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西长安街乙17 号
    注册资本: 120,34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1000001001449(4-3)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10001449—3
    经济性质 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 冶金原材料、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国家批准的其他一类商品、二类商品、三类商品、计划商品、高税率商品的进出口和代理进出口;冶金技术进出口;转口贸易、对销贸易、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承包本行业的国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投标工程;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劳务人员;从事对外咨询服务、广告宣传、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承办冶金行业进出口商品的仓储、运输业务;上述进出口商品的国内销售(国家有专向专营规定的除外);冶金产品及生产所需原材料、辅料、燃料、黑色金属、矿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交通运输设备(其中小轿车直接销售至最终用户)、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工模卡具、化工原料及产品、计算机软件、煤及制品、木材、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除外)、纺织品、服装、家用电器、制冷设备的销售(国家有专向专营规定的除外);设备租赁、包装、仓储运输、港口及码头服务;物业管理;对本系统所属经营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房屋管理与租赁;技术及人才交流;承办冶金行业产品展览;咨询服务。
    经营期限 永久
    税务登记证号码 国税京国税东字110101100014493 号
    地税京字110101100014493000 号
    税务登记注册类型 国有企业
    中钢集团的股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 号
    邮政编码 (100053)
    电话 (010) 6319 2000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主要从事冶金矿产资源开发与加工;冶金原料、产品贸易与物流;相关工程技术服务与设备制造,是一家为钢铁工业和钢铁生产企业提供综合配套服务的集资源开发、贸易物流、工程科技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
    中钢集团是中国最早“走出去”开发矿产资源的国有大型企业之一,在澳大利亚、南非等地成功建设了铁矿、铬矿资源基地,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储备了丰富的矿产资源。
    中钢集团拥有覆盖全球的营销网络和物流服务系统,是中国主要钢铁生产企业的原料供应商和产品代理商,与国内外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铁矿石、铬矿、直接还原铁、萤石、焦炭、锰矿、废钢、钢材、镁砂、稀土等贸易经营居于国内前列,在业界具有重要影响。
    中钢集团所属科技企业在探矿、选矿、热工、环保、耐火材料、金属制品等领域,有较强的科技研发实力;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6 个国家级研究中心、硕士学位授予机构和博士生培养点;建有多条科技成果转化生产线,其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
    中钢集团具备工程项目总承包和综合配套能力,是国内外多家成套设备和装备技术公司的代理商,曾为国内多家大型钢厂的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提供融资、招标等专业服务,拥有钢铁行业唯一一家承担国家发改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机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中钢集团产权控制关系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二)主要股东
    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的,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
    国务院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党中央决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党委,履行党中央规定的职责。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范围是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其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2)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4)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5)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6)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中钢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钢集团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尚未设置董事会和监事会。
姓名 任职情况 长期居住地
黄天文 总裁、党委书记 中国北京市
董志雄 副总裁 中国北京市
王镇武 副总裁 中国北京市
蒋宏 副总裁 中国北京市
李志民 副总裁 中国北京市
杨亚钦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中国北京市
邵殿祥 党委副书记 中国北京市
刘安栋 总会计师 中国北京市
    以上担任中钢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士均为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居留权。该等人士在最近五年内亦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中钢集团受让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53.09%股权(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中钢集团持股比例为50.27%)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除此之外,中钢集团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本公司未持有华夏建通股权。本次持股变动后,本公司将持有华夏建通第二大股东邢机集团100%产权,邢机集团持有华夏建通国家股4974.02 万股,占华夏建通总股本的16.27%。
    二、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依据本公司与邢台市国资委签署的《邢台机械轧辊(集团)有限公司产权整体转让协议》,本次产权转让后本公司将持有华夏建通第二大股东邢机集团100%产权,成为其实际控制人。
    邢机集团目前持有华夏建通国家股4974.02 万股,占华夏建通总股本的16.27%,为其第二大股东。本次产权转让需要向国务院国资委报备有关手续。
    第四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华夏建通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依法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本次股权变动有关信息,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一、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备查阅。
    第七章 声 明
    本人及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天文
    2006 年5 月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