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5月24日电(记者古文洪)河南省焦作市原政法委副书记王建设因参与经营煤矿,凭借手中权力拿煤矿“干股”,并有受贿、贪污等行为,近日首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它问题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河南省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领导小组通报,焦作市原政法委副书记王建设因涉及煤矿生产经营中的权钱交易,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它违纪违法问题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与此同时,伊川县5名涉嫌挪用公款入股煤矿的粮食企业负责人也受到处理,其中2人被开除党籍,1人受到留党察看1年处分,1人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5人均被撤销行政职务、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以来,由河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配合成立的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有关清理纠正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共有356名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登记,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3名,国有企业负责人83名;县处级干部58名,科级干部96名,其他人员202名。申报入股煤矿资金为3461.41万元,已撤出资金2327.41万元。
日前,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等9部门对“红顶煤商”从煤矿全部撤资下达了最后期限:今年7月1日前,凡没有从投资入股煤矿中全部撤出股份和资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将一律先就地免职,再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对不积极配合清理纠正工作、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负责人,也将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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