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2月17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债券发行计划日前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根据2006年5月24日证监发行字[2006]14号《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批复,公司本次债券发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金额不超过15亿元,期限15年;
    2、公司本次发行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方案》,自行组织销售,全部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3、公司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开始债券发行工作;
    4、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公司发行债券期间,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应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按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于2006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2006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发行公告》,该债券发行公告的全文及相关信息将同期于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中信证券网站(www.ecitic.com)上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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