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接大股东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通知,2006年5月22日将原质押给华夏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的4,500万股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上述解除质押的股权占该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62.07%,占本公司股份的21.43%。 同日,该大股东将所持公司4,5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夏银行北京东单支行贷款人民币8,500万元,质押期一年。
    截止本公告日,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7,250万股,占总股本34.52%,已质押数总为7,000万股。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