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要遗漏。
    我司董事会曾在今年2 月份发布了关于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06 年2 月15 日《证券时报》,公告编号:2006-009)。 根据2006 年4 月18 日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公司拥有了深圳市八卦二路旭飞花园二层1426.23 平方米物业,公司决定仍然将该物业委托深圳市旭飞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旭飞公司)出租经营。因关联交易标的面积增加,使关联交易的金额也相应增加了,现特补充公告如下:
    一、 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总金额(万)
固定资产经营 物业出租 深圳市旭飞实业有限公司 191 76% 185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深圳市旭飞实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 田青 深圳市 2188 房地产开发、国内商业、 物资供销业
    三、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06 年2 月13 日和2006 年4 月19 日,公司与旭飞公司分别签订了《委托租赁协议书》和《协议书》,协议内容为:终止公司与旭飞公司原2003 年9 月28日签订的《委托租赁协议书》;公司将深圳市八卦二路旭飞花园A1A2 栋二层1573.77 平方米和1426.23 平方米合计3000 平方米物业委托旭飞公司出租经营;公司同意旭飞公司按其与好又多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公司支付上述物业的租金。旭飞公司每季度向公司结算一次,公司承担租金收入的相应税费。该协议的委托租赁期在好又多公司的租赁期内(至2016 年10 月15 日为止)一直有效。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增加涉及的履约能力分析、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目的、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和2006 年2 月份披露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是一致的,具体详见公司2006-009 号公告内容。
    四、 审议程序
    2006 年2 月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 案无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苏洋、王铁林、马建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增加,其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系按照市场价确定,交易符合公平、公允、诚信的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发生。此类关联交易金额比较稳定,且可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未造成影响。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将深圳市八卦二路旭飞花园二层房产委托旭飞公司租赁。
    六、备查文件
    1、《委托租赁协议书》;
    2、《协议书》;
    2、《旭飞花园商业裙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书;
    3、独立董事意见。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 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