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初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也进一步完善。
福建省副省长李川今日在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上报告说,该省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由原来的国有企业职工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拓展,而且社会保障资金规模不断扩大。
至去年底,福建已有二百六十多万企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当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七十三亿元人民币,并有三百三十多万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二百多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还有一百三十万人参加了生育保险。
为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福建将就业相对稳定的进城务工农民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在连续七年实现养老金百分之百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无历史拖欠的同时,还建立起企业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一九九九年以来连续六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人均增长二百二十三元,目前人均月基本养老金为六百四十七元。
目前,福建已实现了从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转轨,初步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为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