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5月25日电(记者李慧颖)福建省建设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实时更新公开、公布可售房源及销售信息,对尚未开通信息系统的地区,要求有关部门每月公示房源信息。
通知要求,福州、厦门等已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城市,要以房地产信息网为平台,实时更新公开、公布可售房源及销售信息,具体已批准可售楼盘项目还要公开、公布预售许可证号及内容、批准项目基本情况以及实时动态更新的楼盘表,达到公众通过信息网上楼盘表即可查询到在售楼盘的每一套(宗)相关信息及实时销售状态的要求。尚未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于每月5日前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截至上月末的可售房源情况,
为规范销售行为,福建省建设厅还要求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布楼盘销售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商品房销售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楼盘表形式及时如实公布每套商品房面积、售价及已售或未售的销售状态。
据悉,福建省建设厅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对未取得预售许可、采取预订或收取订金方式销售楼盘;未按时如实报备、公开商品房预售信息;发布不实价格信息,恶意哄抬房价;发布不实销售进度、囤积房源、诱骗消费者争购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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