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和平)今后,单家银行向某一企业的单个融资项目的放贷总额将不超过20亿元,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中长期贷款项目必须组建银团贷款,由多家银行共同来完成。
昨天,北京市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合作委员会正式组建,同时北京银行业协会《关于银团贷款的行业约定》也正式启动。 在这个银团贷款自律组织的约束下,北京市各中资商业银行将建立起银团贷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
根据《关于银团贷款的行业约定》规定,单一企业的单一项目融资总额超过20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中长期贷款业务,必须组织银团贷款。低于20亿元的项目则由各家银行自主决定是否组织银团贷款。银团贷款的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当期央行颁布的法定基准利率。
据了解,银团贷款合作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京城16家商业银行。对于违反约定的银行,委员会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同头警告、通报批评、暂时中止1—6个月会籍和开除会籍四个等级的处罚。被中止会籍或开除会籍的银行,今后将无权参与银团贷款合作委员会组织的各项银团贷款活动。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相关业务负责人指出,一般情况下,银团贷款主要应用于首钢、中芯国际等大型企业的融资项目,因此相对融资需求也比较高。这就意味着无论是融资的数量还是项目风险的承担,单一的银行都很难满足企业的需求。这就需要通过银团贷款的方式来完成。
因此,如果没有行业间的合作和自律组织约束,单家银行给某一企业放贷过多,很容易造成风险的过度集中,一旦企业出现问题,就会给银行带来很大的发风险,最终给整个金融业的安全带来不利影响。因此,银团贷款合作委员会的成立不仅有利于整个行业的有序竞争,同时也可以分散放贷风险,形成有效的风险共担机制。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