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5月15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全体人员,会议于2006年5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到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静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的内容详见《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06-10。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