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根据航天产品配套的不可分割性,在结合过去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基础上,为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销售商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销售商品 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 不超过8000万元 不超过8% 4678.58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宗银
    注册资本:61,873.2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设计、生产、销售通讯设备、精密电位机、测控设备、数据传输设备、电子仪器仪表及其他电子设备等。
    2、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眉玄
    注册资本:27,290.54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航天技术、运载火箭、配套装备等。
    (二)关联关系
    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双方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方情形。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商品为航天配套产品,由交易双方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
    2、该日常关联交易没有产生利益转移事项,交易标的没有特殊性。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选择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主要是由于航天产品配套的不可分割性,此种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且会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3、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预计不超过8%,所以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也不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性。
    六、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200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罗振邦、徐金洲、沈琦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查,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3、此项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0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