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化”讨债带来麻烦
记者日前在东北地区调研发现,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债务问题正成为东北国企改制面临的最大困难。
作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家在1999年先后成立了华融、信达、东方、长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从商业银行低价收购不良贷款来集中处置。由此一批国有企业的债权人由银行转为资产管理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四家AMC要在2006年底处置1.4万亿元的不良资产,而到2005年12月末这一工作进度只完成60%,要想在一年时间完成剩下的40%工作量,资产管理公司“讨债”的急迫心情可想而知。
对此,哈尔滨市国资委常务副主任朱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从某种程度上说,与资产管理公司打交道可能是我们今年最主要的工作。”据统计,哈尔滨仅市属企业剥离到各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贷款总额就高达173亿元,再考虑到分离企业办社会、实施职工并轨等支出,要解开这个债务链需要的大量资金让地方政府颇感为难。
在大部分国企无法短时间内回购全部债权的情况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却有着尽快实现债权的工作压力。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除了传统催收、债务重组等方式,也包括对债权的再次拍卖出售。而相当多的“二次债权购买者(包括自然人和外资)”以极低的成本取得巨大数额的债权,再以此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的强制手段实现债权。
朱海告诉记者:“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法院肯定要判债权人获胜。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许多从资产管理公司购买债权的人根本就是在投机,完全不是为了欠债企业的重新发展,只是为了‘以小博大’实现债权,对欠债企业的职工更是不管不顾。这已经成了获取暴利的最快捷方式,一些人和境外资本就专门盯上了从资产管理公司购买欠债国企的债权。”
除了将部分债权推向社会公开拍卖外,资产管理公司也出现了直诉法院强硬讨债的情况。记者从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了解到,2005年10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向法院起诉,要求沈阳电机公司、沈阳凿岩机械公司和沈阳气体压缩机厂等国企偿还总额为8095万元的贷款。同时被起诉的还有这些欠款企业的担保方沈阳鼓风机集团。
在随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判决中,裁定冻结凿岩机械公司、气体压缩机厂和沈鼓集团的银行存款,如存款不足则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事实上,上述三家企业所欠贷款是2004年6月由交通银行沈阳分行协议转让给信达的,这些贷款是企业未改制前的存量贷款,转让价格为债务总额的50%,而资产管理公司在受让上述企业债权后却要求全额还款。
对于目前部分国有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纠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所国有资产研究中心主任高梁认为,国企改制前形成债务的原因错综复杂,有的甚至是由于当时政企不分被上级政府要求相互借贷担保才背上债务负担。“资产管理公司当初从银行手中以相对低廉的价格接管企业债权,也是为了减少银行不良贷款、解决国企脱困,而现在不考虑政策背景和债务形成原因,完全用‘市场化’的手段去解决过去遗留的债务问题,只会使国企改革问题更加复杂”。
高梁说:“东北的国有企业能留到今天的已经非常不容易了。改革开放二十几年,国有企业税负远远高于民营企业和外资,多种原因让上世纪90年代国企市场份额急剧萎缩。实力稍微差一点的国企都已经死掉了,在东北剩下的是为数不多的几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而且相当比例是关系国计民生的装备制造业,这些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是从2002年左右刚刚有所好转。‘用三年赚的钱还过去十年欠的债’的做法值得商榷。”
高梁呼吁,对于国企改革国家还是应当不断完善与之配套的扶持政策,解决国有企业债务问题应当通盘考虑,不能仅仅从一个部门、一个地区的利益考虑。“解决这些债务问题应当缓几年。目前东北国企改制接近尾声,该放手的已经都放出去了。剩下的企业已经能够看得见发展的曙光。缓几年可以让这些国有企业重新发展起来,不良资产发展成良性资产,这也是对国家利益负责”。(杨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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