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实施一年多来,受助学生数量比过去有所增加,但在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招标中,河南、四川等多个省份竟然流标,没有一家银行中标承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新政策未能从根本上扭转助学贷款工作停滞不前的局面。
有关人士认为,由于国家助学贷款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商业银行必然要追逐利润、规避风险,所以国家助学贷款追逐名校、向名校倾斜和省市高校招投标竞争不激烈在所难免。记者调查发现,影响商业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积极性的因素主要是,商业银行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经济效益不明显,成本不能得到有效补偿。助学贷款金额小,整体对象数量大,产生利息收益低,其成本与大额的个人贷款相比几乎一样,如果出现违约,贷后清收成本更高;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责任追究办法还有待完善;虽然财政部制定了《助学贷款呆坏账损失核销的规定》,但与一般的呆坏账损失核销规定区别不大,难以保证助学贷款呆坏账损失较快核销等。
记者了解到,与此前相比,助学贷款新政策实施后,高等院校十分看重贷款风险,贷款审查极为严格,将大量应获得贷款的贫困大学生拒之门外。由于银校双方各有顾虑,使得新政策效果大大“缩水”。在调研中记者发现,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的实际覆盖比例仍然偏小,在经济落后的西部地区贫困生比例更高,贷款覆盖面显得更小。
相关链接
完善助学贷款
应抓三点
一是完善商业银行与高校利益共享、风险分担机制。
二是积极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建议出台专门办法,将生源地助学贷款纳入国家助学贷款管理。
三是积极探索新型国家助学贷款运作模式。应建立由政策性银行取代商业银行成为国家助学贷款主体的运作模式。
新华社记者 刘书云 郭久辉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