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6月27日下午召开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以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23日、
26日、27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
议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支付2.8股股份,共向流通股股东合计支付19600000股
股份。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除将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外,郴州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郴州市国资委)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其
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四
十八个月内其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百分之五,在六十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同时郴州市国资委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国际小水电中心如在股
权分置改革实施日,未能取得相关国家审批机构的批复,其应支付的对价股份
由郴州市国资委先行代为垫付。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6月16日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6年6月17日-27日的每日9:00-17:00;采用公开
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等媒体)
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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